伊曲康唑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17-06-23 伊曲康唑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伊曲康唑在医药中有应用,在药品中是被制成胶囊,它适用于以下疾病:皮肤病、眼科、妇科。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吃什么药都要注意用法用量,下面小编要说的就是关于伊曲康唑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该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该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服用,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5.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6.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该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7.伊曲康唑在用于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时,应权衡利弊使用。对个体的利弊评估应考虑到的因素有适应症的严重程度、给药方式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个体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包括心脏疾病,如缺血性或瓣膜性心脏病;严重的肺部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肾功能衰竭和其它水肿性疾病。医生对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谨慎用药,并在治疗中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如果在治疗中出现这些体征和症状,应停止伊曲康唑的治疗。
8.合并使用伊曲康唑和钙通道阻滞剂时需加注意。
9.禁止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口服咪达唑仑、洛伐他汀或辛伐他汀等合用。
10.当病人出现可能与肝炎有关的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疲倦、腹痛和尿色加深时,建议立即检查肝功。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停药。在那些有肝酶高、活动性肝病或有过其他药物引起的肝损害的病人,除非用药好处大于潜在危险时,不建议使用。在这种病人,必须监测肝酶。
最后一点很重要:对本品过敏和孕妇都禁用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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